
2024年10月14日,檢察官對涉案財物進行核查。
“入市十年賬戶從4萬元變千萬元,我靠的是高超的技術和穩定的心態。”刷到“抓妖財經”的短視頻時,尹某從未想過這個在鏡頭前侃侃而談的“炒股導師”,竟是境外電詐集團的“引流工具人”。徐某、柯某、譚某、何某等人在各大短視頻等社交平臺發布大量炒股投資類虛假視頻,短短一年間,將3900余人引流至境外詐騙分子集團,非法獲利130余萬元。
今年3月7日,經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徐某、柯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六個月,各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柯某提出上訴。近日,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包裝“炒股導師”人設
在短視頻平臺“狂撒誘餌”
徐某曾在金融公司從事過股票和貸款相關工作,深諳一些人為了快速賺大錢愿意鋌而走險的投機心理。2022年離職后,徐某了解到一個非常“賺錢”的方法——通過短視頻等軟件為詐騙團伙吸引想通過炒股賺大錢的粉絲,于是,他開始學習如何“吸粉”。
“要想讓用戶信得過,就得把‘導師’包裝得像回事。”徐某租用一間辦公室注冊成立了“網蟲文化傳媒工作室”,先后邀約柯某、譚某、何某加入。該團伙分工明確,徐某負責工作室整體運營,與上游人員對接、結算;柯某負責記錄引流成功數據、統計發放工資及實施具體引流工作;譚某、何某則專職開展引流操作,用購買的身份信息、手機號碼在各短視頻平臺上批量注冊賬號,僅3個月就“養號”1200余個,還特意給賬號取名“快股王”“明王財經”“楊哥財經”等,營造“接地氣、有經驗”的形象。
他們還下載短視頻平臺上各股票大咖的視頻,通過剪輯、拼接、加標題、加字幕的方式讓視頻看起來更加吸引眼球,并在各平臺分發不同的短視頻內容,精準捕捉不同群體的需求。據統計,徐某團伙每天在平臺發布虛假視頻超百條,單條視頻的最高播放量突破萬余次。
引流至電詐集團
成功一人可得二三百元
“只要用戶點贊了視頻,加了上線提供的QQ號,我們的活兒就完成了。”徐某團伙的核心任務是將短視頻平臺的用戶引流至電詐集團搭建的“私域流量池”。
徐某與電詐集團聯系,了解他們需要什么樣的粉絲并談好價錢之后,便開始注冊賬號、編輯類似于“投資可以賺大錢”的相關視頻,并發布在短視頻平臺,打造“專業炒股導師”的人設吸粉引流。在徐某等人的誘導下,粉絲添加“導師”的QQ號,在“導師”的指導下一次次向“投資”賬戶充值。被害人以為是一次賺錢的投資,卻不知對面是詐騙分子。而徐某團伙每成功引流一名被害人添加特定QQ號為好友,就能獲得200元至350元不等的提成,截至案發,徐某等人已非法獲利130余萬元,累計引流3922個用戶。
2024年8月,尹先生刷到徐某等人發布的售賣股票指標的視頻后,添加了徐某等人給的QQ號,被誘導下載App進行股票投資,累計在App內充值45.02萬元。其間,公安機關在發現尹某銀行賬戶交易異常時對其進行了提醒,但尹某堅信自己沒有被騙,直到家屬報警,尹某才幡然醒悟,后悔不已。
從線上追蹤至線下
揪出引流團伙
2024年9月初,該犯罪團伙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大量炒股投資類虛假視頻的行為引起了公安機關的注意。公安機關通過日常網絡巡查初步發現,該視頻賬號存在視頻發布異常、私信聊天異常等問題,隨即聯合網安部門開展溯源,通過分析賬號的登錄記錄、買粉推廣記錄、私信聊天引流用戶到其他平臺的次數等,發現該賬號均指向“網蟲文化傳媒工作室”,其在各大平臺發布大量炒股投資類視頻,每天9點到18點集中運營賬號。
偵查人員逐步收集“網蟲文化傳媒工作室”的發布內容、活動軌跡、資金往來等證據,經過對視頻內容集中研判,發現該團伙發布的視頻有虛構事實、二次編撰成分,同時所有賬號的私信聊天內容均指向某些特定QQ號,偵查人員認為所謂的工作室實際上就是為境外詐騙分子引流的團隊。2024年9月11日,公安機關將涉案人員抓捕到案,現場查獲并扣押54部手機、3臺臺式電腦、1臺筆記本電腦、12張電話卡等涉案物品。至此,這個引流團伙被徹底摧毀。
案發后,伍家崗區檢察院在依法介入時即建議偵查機關迅速開展追贓挽損工作,依法對徐某名下財產采取查扣凍等強制措施。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該院通過電話溝通、書面告知等方式,及時向犯罪嫌疑人家屬通報案件進展、相關訴訟權利及退贓退賠的法律意義,耐心解答家屬關于案件處理的疑問,積極引導、協助犯罪嫌疑人家屬與相關權利人對接,最終促使犯罪嫌疑人累計退繳違法所得32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