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份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為什么比公司成立的時間還要早?”今年8月,寧夏青銅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馬彥坤在審理一起看似平常的勞動關系確認案件時,發現了不尋常的細節。
案件中,2名當事人與某公司均對所謂的“勞動關系”沒有異議,但檢察官卻從殘缺的工資表和“完美”的勞動合同中看出了蹊蹺。最終查明,該案實為一起為補繳養老保險而虛構勞動關系的虛假訴訟。檢察機關遂向審判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法院經審查予以采納并作出回復。
2024年以來,吳忠市檢察機關聚焦民間借貸、社保金融、勞動爭議等重點領域,構建“數字建模+聯動機制”雙驅模式,縱深推進虛假訴訟專項監督,精準識別和打擊虛假訴訟。

聚焦重點領域 精準挖掘線索
虛假訴訟并非孤例。在社保領域,一些人為補繳社保虛構勞動關系;在民間借貸領域,部分當事人通過虛假訴訟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在破產案件中,有人通過虛假訴訟逃廢債……
“虛假訴訟往往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必須借助技術手段提升識別能力。而大數據監督模型是‘火眼金睛’,讓虛假訴訟無處遁形。”吳忠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民事檢察的檢察官介紹,通過大數據監督模型篩選出異常案件線索,如短時間內多次確認勞動關系、同一被告被密集起訴、借貸金額較大但原被告雙方無任何爭議、同一天立案同一天達成調解等可疑情形。
2024年以來,吳忠市檢察機關通過運用確認勞動關系補繳社保、套取分配類、民事調解書執行等多個虛假訴訟監督模型,捕捉案件線索11條。最終通過調查核實,成功監督糾正多起社保基金套取類和金融借貸類虛假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通過與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會簽協作意見,建立起線索移送與協同辦案機制。截至目前,吳忠市兩級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5件,接收公安機關移送線索8件,形成了打擊虛假訴訟的合力。

深入調查核實 筑牢證據防線
發現線索只是第一步,扎實的調查核實才是認定虛假訴訟的關鍵。
“在今年我院辦理的馬某某與李某某虛假訴訟案件中,原告馬某某半年時間內向被告李某某出具了9張欠條,總金額25萬元,均稱現金支付,而且所有借條都是預先打印好的格式借條,這是我們發現的首要疑點。”承辦檢察官魏富云介紹,經過進一步調查,原告馬某某承認其中一張借條存在預扣5000元利息的情形,還有一張4萬元的借條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根據法律規定,該案明顯存在預扣利息和虛增債務情形,基本事實認定錯誤。”2025年4月,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依法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為實質性化解矛盾,7月,該院協同法院開展糾紛化解工作,最終促成當事人和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青銅峽市檢察院辦理的于軍(化名)、李濤(化名)與某公司確認勞動關系虛假訴訟案中,辦案團隊不僅發現某公司提交的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與國家機關辦理的營業執照不一致,存在變造的情形,還進一步仔細核查,發現雙方當事人簽訂了虛假的勞動合同,于軍、李濤提交的勞動合同和工資表均是后補制作,二人從未在該公司工作過。
“我們詢問當事人具體工作內容時,他們的描述與公司實際業務出入較大。”承辦檢察官回憶說。通過系統取證和多方核實,檢察機關最終固定關鍵證據,讓虛假訴訟當事人無言以對。之后,檢察機關向審判機關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法院采納并啟動再審程序后,撤銷了原民事調解書,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時,檢察機關針對案件當事人提交虛假證據和虛假陳述,妨害民事訴訟秩序的行為,建議法院予以司法懲戒。法院采納并裁定對于軍、李濤分別罰款1000元,對某公司罰款5萬元,維護了司法權威。

個案治理延伸 實現長效常治
檢察監督未止步于個案糾錯,更致力于機制補漏和系統治理。鹽池縣人民檢察院就社保領域虛假訴訟問題向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從強化日常監督和管理、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提出檢察建議。人社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全面整改,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一次性補繳等高風險業務受理、審核、決定“三級審核”制度,精準制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使業務更加規范、權責更加明晰、監管更加到位。
此外,鹽池縣檢察院還與法院、人社部門會簽《關于查處社會保險領域虛假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建立府檢院聯動長效機制,進一步從根本上杜絕社保領域虛假訴訟的發生。
據統計,2024年以來,吳忠市檢察機關共辦理虛假訴訟案件16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件,法院全部采納改判;向法院發出審判程序違法檢察建議8件,均被采納,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也得到行政機關積極回應,挽回經濟損失500余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