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的高效專業解答和調解員暖心服務,讓我們拿到賠償款,緩解了經濟壓力,謝謝你們!”11月21日,原本對簿公堂的雙方當事人在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調解團隊的調解下,當場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組織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當事人進行調解。記者許光偉攝
當天上午,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通過“以調解主導為核心,法官指導模式為輔”的糾紛化解機制,成功化解2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傾聽雙方訴求提出可行方案
“因為這個事,我失業了,實在拿不出更多的錢,希望你們能夠理解,特別對不起你們!”“那誰來理解我們?”在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調解室里,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當事人因賠償數額爭議較大,雙方情緒激動。
今年6月24日10時,王某某駕駛小轎車從儋州市兩院方向沿海榆西線往西培方向直行,途經海榆西線225國道145公里加930米路段時,適遇右側李某某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從路肩左轉往試驗場某隊路口方向行駛,因王某某駕車超速未確保安全行駛,兩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倒地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李某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王某某、李某某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各方當事人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李某某的家屬訴至法院要求王某某、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經濟損失68.2萬余元。
受理該案后,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委派特邀調解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商,耐心傾聽各方當事人的訴求和意見,以案件事實和法律為依據,圍繞爭議焦點,逐一剖析,厘清各方責任,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消除各方的對立情緒,提出切實可行的賠償方案,最終促成各方達成調解協議。
“在處理交通事故糾紛時,我們深感每一起事故都承載著家庭的痛苦與哀傷。作為法官,我們既要注重法律的公正,也要關注人性的溫暖。”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負責人陳偉表示。
梳理案件細節權衡雙方利弊
“一紙判決不難,但并非化解矛盾、促進履行的最優解。”陳偉說。
今年1月21日13時,孫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從王五鎮往中和鎮方向行駛,途經王五鎮某村路口路段時,適遇前方同向馮某某駕駛三輪摩托車搭載符某某經此路段,因孫某某駕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追尾撞及馮某某的三輪摩托車,造成馮某某、符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孫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馮某某、符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無果后,符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孫某某、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31.7萬余元。
在案件調解過程中,雙方因后續治療費、護理費等難以確定,沖突較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辦法官陳偉敏銳地察覺到,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不僅訴訟周期長、成本高,且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導致“案結事不了”。
于是,調解團隊通過“背對背”耐心溝通、法理疏導等方式,仔細梳理案件細節,積極釋明相關法律、理賠政策、賠償計算方式、訴訟成本及利弊關系,讓雙方放下心中的防備和誤解。同時,法官從法律專業角度提供精準指導,對調解中的法律適用、證據認定、權利義務界定等關鍵問題把關,既保障受害方權益,也減輕了肇事方的經濟壓力。
經過多次耐心細致、融情入理的調解,雙方在平等協商中達成共識。保險公司支付符某某各項經濟損失29.7萬余元。“推動雙方達成共識,不僅有效避免當事人陷入冗長的訴訟程序,還省去了時間和經濟成本的支出,切實減輕了訴累。”儋州法院特邀調解員楊柳說。
據了解,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創新推行“以調解主導為核心,法官指導模式為輔”的糾紛化解機制以來,共受理交通事故類案件328件,調解成功155件(含調解撤訴案件40件),案件調解總額達586萬元,調解成功率47%,調解工作取得扎實的成效。(許光偉 馬宏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