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一場以“賦能京津冀生態一體化司法協同保護 深化‘1+1+7’三級環資司法實踐”為主題的座談會,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舉辦。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京津冀三地中基層法院和生態環境、水務等行政機關代表齊聚一堂,圍繞協同難題深入研討,以務實舉措凝聚保護合力。

據介紹,北京四中院是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也是北京市唯一掛牌環境資源審判庭的中級人民法院,此次座談會由該院牽頭舉辦,旨在推動司法助力區域生態保護的實踐落地,與京津冀三地共同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區域環境司法協同新模式。
主旨發言環節聚焦兩大核心問題展開:“京津冀司法協同如何更高效?”“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怎樣實現實質融合?”這些問題直面環境資源審判的疑難雜癥,北京四中院以及天津一中院、雄安中院法官分別發言。他們一致認為,當前環境資源司法協同已步入深化發展的關鍵階段,要著力在跨域環資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完善、進一步統一裁判尺度、拓寬協同深度廣度等方面下功夫,提出了完善跨域訴訟服務協同平臺、深化審判全流程協同、構建多元共治格局等具有建設性的路徑建議。
針對主旨發言中提及的“三合一”審判實質融合問題,北京多家基層法院結合審判實踐,分享了在“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下的探索經驗。“三合一”審判模式作為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資源、提升環資審判專業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創新,是實現生態環境全方位保護的重要方式。交流中,大家重點探討了歸口管理案件的精準識別、科學流程管理以及如何釋放“三合一”機制的體系化效能等內容,分享了許多來自基層一線的寶貴經驗。
環資領域“替代性修復”與“府院聯動”的創新探索部分引人關注。北京市生態環境、水務部門與北京多家基層法院同臺交流,展示了“勞務代償替代修復”機制、“延懷赤”環境司法協作機制,并深入探討了如何通過健全府院聯動機制,在信息共享、資源共用、糾紛共調、人才共育等環節實現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銜接與互補,凝聚生態環境治理的最大合力。

此次座談會不僅是京津冀環資司法協同工作的一次“集中充電”,更標志著三地生態保護司法協作邁入新階段。
文/董振杰




